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简介
象山区位于桂林市区南部,以享誉中外的旅游名胜象鼻山冠名,辖区面积89.9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7万。象山区内通讯、能源、邮电、给水、交通等基础设施完善,商业网点密布,是桂林市重要的生产基地和繁华的商贸物流区。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0年1月4日。自成立以来,几经搬迁,现位于象山区翠竹路北巷14号。在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和象山区委的领导下,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不断发展壮大,从成立之初的8名干警、2间办公房发展到今天的66名干警、5个内设机构、6层3663平方米办案技术大楼。
四十年来,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党的领导,忠诚于检察事业,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为保一方平安,促进象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先后获得了“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荣立“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多次获得自治区及桂林市表彰。
四十年来,几代象山检察人始终发扬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敢为人先的进取意识,爱院如家、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积淀成了“崇法尚德、匡扶正义、求真务实、慎知笃行”的象检精神。
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投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忠实履职、捍卫法律尊严,为推进法治建设、加快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作出新的贡献。
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点变迁及机构沿革
办公地点变迁
1980.1—1982.10象山区中山南路146栋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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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11—2001中山南路2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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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象山区翠竹路北巷14号
机构沿革
1980年1月,成立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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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3月,增设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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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8月,增设信访科,刑事检察科分为刑事检察一科、刑事检察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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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3月,信访科更名为控告申诉检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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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0月,在控告申诉检察科增设经济、法纪罪案举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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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5月,增设民事行政检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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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原经济、法纪罪案举报站更名为经济、法纪罪案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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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1月,经济检察科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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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10月,刑事检察一科、二科分别更名为审查批捕科、审查起诉科;2001年再分别改称侦察监督检察科、公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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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增设人民监督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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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内设侦查监督检察科、公诉科、反贪贿赂局、渎职侵权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含举报中心)、办公室、政工科、人民监督员办公室、法警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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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