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余头死猪乱弃漓江支流
检 察 建 议 促 整 改
7月9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对辖区漓江流域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位于辖区二塘乡陶家村团结渠等河道内有三十余头死猪漂浮在水面上,高温发酵后,已不同程度腐蚀生蛆,苍蝇聚集,散发出浓烈的腐臭气味,河道的水质也变浑浊,对附近村民生活、生产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组图为巡查河道时,发现死猪现场)
检察官在对河道附近的村民走访调查时了解到,村民对团结渠河道内乱丢死猪现象怨声载道,并反映:“河道常年看到很多死猪漂浮,臭气熏天,令人作呕,平常都不敢开窗户,我们住附近真是遭罪。”
(图为当地村民向检察官反映情况照片)
考虑到死猪尸体可能携带多种细菌,将会产生病原体,并最终流入漓江,对漓江流域水生态造成严重污染,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干警们放弃周末休息,马上联系辖区农村农业局、当地乡政府、村委会及派出所到达河道进行实地勘察。
(图为检察官与公安实地勘察照片)
随后召开座谈会,对水体污染及下一步综合整治进行论证分析。该院分别向辖区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加强对辖区河道内随意丢弃死猪行为进行有效监管。


(图为打捞河道死猪现场)
当天,干警们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河道内所有死猪进行打捞,并对打捞上的死猪经无害化处理、填埋。随后,对受污染水体全面治理制定了工作方案。

(图为将打捞上的死猪经无害化处理和填埋)
下一步,该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漓江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辖区各单位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公益保护整体合力,为漓江流域生态保护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