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7日上午,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干警根据司法救助工作的要求和办案需要,对拟进行司法救助的被害人近亲属进行了入户调查,详细了解被害人近亲属的生活状况、经济压力等问题,为下一步司法救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2022年6月7日上午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干警进行入户调查)
2022年以来,我院根据《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早部署、早实施、多举措保障司法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截止5月,我院已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5万元。
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转变救助理念,主动拓展案源。
我院控申部门与业务部门建立长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办案过程中遇到的救助线索,进一步增强办案合力。业务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告知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告知书,同时将线索材料及时移送控申部门,由控申部门进行跟踪办理。
二、建立联合救助机制,完善多元化救助体系。
我院积极与上级检察机关、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团委、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出台联合救助办法,共同解决被救助人在低保、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形成全方位、多元化、一体化的救助体系。
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救助实效。
长期以来,我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维稳工程”加以重视,坚持在办案中救助,在救助中办案。不仅在救助工作中“急人之所急”,及时解决被救助人的实际困难,更在救助中耐心细致地开展释理说法工作,化解被救助人心里积怨,做到以热情暖人心,以救助促和谐,切实达到“办理一件,息诉一件”的目的,取得良好法律效果。
下一步,我院将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扶危济困的作用,坚持“应救助尽救助”,继续拓宽司法救助线索来源,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为象山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