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最高检“质量建设年”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监督,规范司法行为,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对2021年办理的普通案件进行了评查,共评查各类案件65件,评出执法优质案件13件,无不合格案件。

检察长王兴林就评查情况进行了全院点评,在肯定取得成绩的同时,指出了个别案件承办人在审查案件中存在着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个别案件不符合程序规定等问题。

主管副检察长蒋和林要求全院干警要以这次案件评查为契机,总结经验教训,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确保办案质量,促进公正、规范执法,并就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明确目标。要形成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通过树优评差,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二要正视问题。要清醒认识到在执法过程中的确存在不严格、不规范、影响案件质量的问题,要严肃对待,举一反三,深刻反思。
三要整改到位。要按照“谁主办谁整改、谁分管谁督办”的原则,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一纠正整改,督办到底。
四要常抓不懈。要采取集中评查与分类评查、实体评查与程序评查、同步评查与案后评查、案件评查与干部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强化质量意识和证据意识,不断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