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国家司法救助的工作水平和质量,促使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工作深度融合。近日,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与辖区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并通过签订《联合救助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等文件正式确立协作关系,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建立信息互通和交换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对涉案困难妇女儿童、退役军人、残疾人以及辖区内因案致贫的低收入人群中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通报相关情况。二是确立联合救助工作机制,对开展救助的原则、对象、条件、程序和审查时限等具体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三是确定联席会议制度及专门人员负责协调具体事宜,并对救助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对策。

下一步,我院将与协作单位一起积极推进《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为困难群众解难题、送温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新要求,进一步维护涉案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力为涉案困难群众的幸福生活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