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镜 以案示警”
——象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观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
为推动象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开展,进一步增强“以案为镜 以案示警”的警示教育效果。4月18日下午,象山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录像,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录像是一起桂林市国家公职人员受贿案。
涉案人员刘某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身居要职,却违背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最终走向贪腐的“万丈深渊”。
此次职务犯罪庭审观摩,进一步增强了全体检察干警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检察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牢记初心使命,严格标准线、严守警戒线、严肃高压线,正确行使检察权。
下一步,该院将结合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进一步细化整改工作方案措施,找准抓实短板弱项、漏洞堵点,在问题精准、排除顽瘴痼疾上下真功夫,扎实推进查纠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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