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两个保护”,当好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二郎神”,在“4·25漓江保护日”前夕,象山区检察院组织干警来到龙船坪开展“两个保护”志愿活动,以实际行动做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宣传者、践行者和守护者。
活动中,干警们戴着手套,拿着夹子、垃圾袋等工具,认真清理河道垃圾,沿着漓江两岸捡拾卫生纸、塑料袋、烟头等废弃物,对周边的沟渠、卫生死角也进行了全方位清理。与此同时,干警们还向现场群众进行了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参与保护漓江、保护环境,让桂林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环境更优美。此次活动营造保护漓江人人有责、爱护环境从我做起的良好社会氛围。
“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这是唐代诗人韩愈对桂林山水的生动描绘。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是每一个桂林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下一步,象山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加大对漓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保护活动,为守护桂林秀美山水注入更多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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