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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警示教育 筑牢节日安全防线
时间:2026-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新春佳节临近,为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观念与遵纪守法意识,近日,象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应邀参加了象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警示教育大会,辖区1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会接受法治教育与思想警示。

警示教育会上,象山区司法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紧扣《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实施办法,围绕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核心要求,重点解读外出审批、学习教育、定期报告、定位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管规定,明确告知社区矫正对象,节日期间须严守监管底线,未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居住地,严禁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我院检察官立足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结合近年来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违规违法、重新犯罪典型案例,以“身边案”警示“身边人”,深入剖析节日期间易发生的违规外出、再犯罪等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让参会对象深刻认识违规代价,做到警钟长鸣、入脑入心,引导其端正改造态度,珍惜矫正机会。

此次联合警示教育,既是我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责的具体实践,也是多部门凝聚监管合力、抓实节假日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举措,有效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规矩意识与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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